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政策(湘人社规〔2022〕19号)解读
时间:2022-05-28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体: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六个方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之后,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第一时间联合财政、税务部门研究制定了《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湘人社规〔2022〕19 号),打出一减、一提、一优三个方面的组合拳,加大惠企纾困力度,千方百计稳住全省就业大盘。具体表现为:一减,直接减轻企业压力;一提,提高劳动者的技能;一优化,优化营商环境,打通政策的“最后一公里”。这一系列政策全部落地兑现后,预计可为社会直接释放红利超过330亿元。现将16条措施中的主要条款解读如下:

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

具体内容:延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失业保险费率继续由2%降低至1%;工伤保险行业费率在全省统一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降20%。

享受对象:全省所有参保单位及职工。

政策期限:至2023年4月。

享受方式:免审即享。相关业务经办系统已经调整了参数。

二、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和期限

具体内容,主要是“一扩一延”:一是将实施范围由原来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企业,扩大至农副食品加工,纺织,纺织服装、服饰等17个特困行业的困难企业,以及上述22个特困行业之外,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二是将养老保险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至20233月止。

享受对象:一是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二是农副食品加工,纺织,纺织服装、服饰,造纸和纸制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胶制品,通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17个特困行业的困难企业。三是22个特困行业之外,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政策期限:养老保险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期限至2023年3月。

享受方式:参保单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

三、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

具体内容:提高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其中,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至6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大型企业实施。

享受对象: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政策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免申即享。由经办系统按要求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经过审核、公示后,直接拨付稳岗返还资金。同时保留线下申请渠道。可直接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

四、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具体内容: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累计出现 1 次(含)以上被认定为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困难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 5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省本级、各市州本级参保单位按照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县(市、区)政策执行。用人单位符合发放补助的参保职工数以当前在岗职工中在本单位累计参保满6个月的人数确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通过大数据比对,按照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直接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上述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享受对象:出现过1次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参保企业、社会团体等;省本级、市本级参保单位中,“住所”在符合发放条件县(市、区)的企业、社会团体等。

政策期限: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符合条件参保单位为免申即享。

五、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具体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 1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于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享受对象: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

政策期限: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后,至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或人社部门通过社保参保数据与高校毕业生数据比对后精准发放。

六、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具体内容: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由在职参保职工拓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职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 元、中级(四级)1500 元、高级(三级)2000 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取得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浮 10%。

享受对象: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政策期限: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通过“智慧人社APP”网上申请或至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

七、提取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

具体内容: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 年以上,并且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不足的统筹地区,在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可提取累计结余 4%的失业保险基金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覆盖范围:提取失业保险基金的地区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 年以上;二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不足;三是能保障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

提取期限:2022年12月31日。

八、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

具体内容: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享受对象:2021 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政策期限: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参保失业人员通过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小程序、湘就业公众号网上申请,或至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

九、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具体内容:加大对服务业和工业领域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

享受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人员,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主要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10类人员。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达到15%(其中100人以上的达到8%),且满足信用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期限:长期有效。

享受方式:至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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