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县级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报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法侓、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机构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增补药物目录,监督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8、组织实施加强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有关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5、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县内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防治艾滋病工作。
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指局机关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初预算收入130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7.17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4万元。
(二)2017年初预算支出1308.5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08.57万元。基本支出: 1169.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5.59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55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34万元。项目支出:139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事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308.57万元,比上年1188.52万元增加12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支出的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169.57万元,比上年1049.52万元增加120.0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39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有车辆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