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规定,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县级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报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法侓、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机构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增补药物目录,监督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8)组织实施加强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有关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5)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县内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防治艾滋病工作。
(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1)继续巩固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公立医院医改工作。
(2)抓好卫生应急工作,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加强妇幼保健,强化卫生监督,落实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4)积极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5)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抓好项目建设工作
(6)积极开展计生政策宣传以及二胎生育意愿调查摸底,投入大量资金进一步打造“安居、安康、安险、安学、安扶”工程。
(7)查处“两非”典型案件,有效震慑违法生育人员。
(8)提升基层计生服务能力,加强保障机制建设。
(9)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便民惠民措施。
(10)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7年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69人,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69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0辆。
当年在职人员69人,与上年持平,离退休人员34人,比上年减少了1人,其原因是1个退休人员因病去世。。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算总收入246165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16559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28202636元,其中:基本支出28202636元,占总支出的100%。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210156元,占基本支出的15%,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187425元,占基本支出的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55996元,占基本支出的11%。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46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52%。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减少了1597440,支出增加了401356。日常公用度经费比上年增加了360220,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了8026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6498。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随政策的变化。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了扶贫的力度。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02636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工资1884956元,占基本支出的6.68%;津贴补贴及奖金4255219元,占基本支出的15%;办公费及印刷费1026484元,占基本支出的3.6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944,占基本支出的4.18%;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生活补助644532元,占基本支出的2.28%;住房公积金513180元,占基本支出的1.8%;医疗费及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23282元,占基本支出4.69%;企业政策性补贴146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52%。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150000元,其中货物类60000元,服务类30000元,其他60000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95364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083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46281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83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584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及加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20批次2963人,公务接待费开支295364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4606元,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迎省检及市检次数比2016年多。
(三)2017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
七、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11日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