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根据邵办文〔2002〕115号文件通知,明确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全县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县贯彻执行宣传文化系统有关政策和法规,协调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二)负责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评审和管理。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县各新闻单位的工作:负责全县对外、对港澳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对外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全县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四)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化艺术特别是精神产品的生产,指导和协调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五)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六)负责全县对外、对港澳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七)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县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规划,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九)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全县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十)受县委委托,协同对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的股以上干部;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
(十一)负责提出全县宣传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1)坚持理论武装,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①深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120场次。
②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常态化,评选了先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明星。
(2)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①媒体上稿来势好。
②新闻宣传有声有色。
③舆情应对有成效。
(3)抓好文明创建,提升文明水平。
①深化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制定了《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
②扎实推进创文明县城工作。
③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学雷锋,献爱心”巡回义诊和送健康下乡。
(4)抓好文化发展,服务人民群众。
①积极抓好“欢乐潇湘”、建党95周年和纪念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系列群众文艺活动。
②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和非遗传承工作,加速蓝印花布生产新基地建设。
③大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了11个贫困地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和全县农村广播“村村响”、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县委宣传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21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29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当年在职人员21人,比上年没有增减(其原因是调进2人,调出1人,退休1人),离退休人员8人,比上年增加了14%,其原因是到了退休年龄。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宣传部决算总收入7960587.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0587.65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7833914.64元,其中:基本支出2819641.28元,占总支出的36%;项目支出5014273.3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10500元,占基本支出的29%,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663107.64元,占基本支出的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6033.64元,占基本支出的12%。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9%,支出也增加了9%。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13%,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2%。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项目收入,二是增加项目支出。人员支出增加主要是政策性人员工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减少主要是加强内控管理,压缩三公支出。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3914.64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有其他方面支出的一一列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科目一一列示金额和占基本支出的比重)。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县宣传部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07375.1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429.13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5946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429.13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15570.87元。主要用于油修费、过路费及车辆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14批次,2518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25946元,比上年决算减少68054元,其主要原因是加强内控,减少支出。
(三)2016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宣传部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