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3-15 来源: 【字体:

 

邵阳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信访局职能设置》的规定,邵阳县信访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一)负责处理县内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二)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 

  (三)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乡镇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综合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工作制度,推动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八)协调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1.建立信访“以村为主”工作机制。

2.开展信访“三无”创建活动。

3.开展“信访法治年”活动。

4.进行积案“清零”行动和“四大攻坚”积案化解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7年信访局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信访局本级,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17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9人;车改后保留车辆1辆。

当年在职人员17人,比上年增加了13.3%,离退休人员2人,与上年度同期持平。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信访局决算收入70216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2167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支出5375392元,其中基本支出1808178元,占总支出的33.6%;项目支出3567214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3800元,占基本支出的15.57%,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31200元,占基本支出的75.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200元,占基本支出的8.7%。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104%,支出也增加了56%。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08.9%,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2.3%。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特别防护期多,经费增加大。二是人事变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5392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1808178元,占支出的33.6%;信访事务支出3567214元,占支出的66.4%。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其他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邵阳县信访局2017年度车辆合计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信访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772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5400元,公务接待费418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年未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540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805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信访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123人,公务接待费开支41800元,比上年决算减少了12800元,其主要原因是我们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2017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元,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出境人员。

 七、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信访局

2018年6月25日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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