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9]38号)文件要求执行并实行社保财政专户管理。参保范围为本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基金筹集主要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方式进行;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为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符合参保条件的同村居住的子女都应当参保缴费)。2013年我县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中央补助每人每月55元,县财政补助每人每月5元。资金拨付时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站根据当月发放数填写“邵阳县财政专项(专户)资金审批表”,报财政局社保办审核、分管社保办领导审批后,拨付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实行社会化发放。2013年实际参保缴费人数307001人,养老金领取人数年末数136434人。2013年社保财政专户筹集资金15490万元,拨付资金99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