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邵阳县转移支付安排、政府债务举借、预算绩效工作及“三公“情况说明”
时间:2018-04-23 来源: 【字体:

 

2018年邵阳县转移支付安排、政府债务举借、预算绩效工作及“三公”经费等

情况说明

邵阳县2018年预算方案(草案)通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根据《湖南省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湘财预〔2017〕28号)文件的要求,现就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

一、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年初纳入预算的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收入为25824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349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33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34914万元。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收入1860万元,所得税基数返回收入491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6483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50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72213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收入1193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5649万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19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转移支付58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平衡预算。  

2、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3328万元。主要是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3874万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7798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76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222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收入7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4561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447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移支付收入35738万元,住房保障转移支付收入2268万元,其他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2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全县对应的项目建设,专款专用。

二、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1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省财政厅核定的2017年邵阳县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0.01亿元,其中:一般政府债务限额27.41亿元;专项政府债务限额2.6亿元。

22017年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17年末,我县本级政府债务(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28.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5.96亿元,专项债务2.6亿元。

32017年政府债务使用情况。2017年我县本级政府债务资金73.9%用于公路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2.4%用于棚户区改造,其余用于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发展。

4、预计2018年新增债券为3亿元。2018年预计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总额为1.72亿元,其中还本0.72亿元,付息1亿元。

三、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7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县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1-12月共完成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绩效评价自评项目114个,评价金额392647万元,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资金90133元。11月财政对年初安排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开展重点评价,目前已完成县交警大队部门整体支出和全县农业保险专项支出4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资金10541万元,并将评价结论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2、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充分运用。在编制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时,县财政将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与项目绩效考评结果相挂钩,凡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并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相应核减或取消项目预算。

(二)2018年预算绩效工作计划

1、逐步扩大绩效评价工作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在全面推行部门绩效自评和目标申报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范围和数量,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项目选取的针对性,重点选取关乎民生、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具有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工作。

2、推进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提升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水平。推进财政支出项目事后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工作,要求单位将自评结果、目标申报和财政对单位重点绩效评价的结论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促进项目单位树立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加强项目管理,注重项目绩效目标的最终实现,进而提升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水平。

3、加强绩效跟踪监控,推行预算绩效管理问责机制。加强重点项目的绩效跟踪监控,对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实施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延期、浪费财政资金的,以及挪用、套取国家资金的,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绩效管理问责,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

四、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经邵阳县财政局汇总,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其他单位和21个乡镇(场)2018年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015.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45.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70万元)。

2018年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较上年减少355.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4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313.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全县各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二是2017年起我县启动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除按要求批准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保障、执法执勤用车之外,取消和核减了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和其他用车,因此大幅减少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邵阳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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