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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郦家坪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邵阳县郦家坪镇人民政府

机构地址:邵阳县郦家坪镇立志街

负责人姓名:唐林强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编:422119

电话:0739-6121025

邮箱:syxljp6121025@163.com

邵阳县郦家坪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邵阳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办发〔2019〕38号)、《关于印发<邵阳县加强乡镇生态环境机构和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办文〔2023〕32号)与县有关《关于将乡镇(场)财政事务办公室更名为乡镇(场)财政所的通知》(邵编办发2022〕18号文件)、《乡镇机构改革有关具体问题的政策口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我镇机构改革机构工作职责安排如下: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小政府、大服务”的原则和本轮机构改革的要求,全镇设置6个党政机构、1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个直属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设置:

统一设置6个党政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乡镇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

2)基层党建办公室

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乡镇机关、村(居)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两代表一委员”的相关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牌子〕

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建设等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城镇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负责移民开发、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招商引资、推进科技普及工作;负责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乡镇农业发展、水利工作;负责动物检疫防疫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指导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指导和管理第一、二、三产业;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等住建领域相关职责。

4)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

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文体、计生、教育、慈善、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障服务等工作。

5)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人民武装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群防群治、治安联防、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协调司法、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禁毒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如火灾、洪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6)财政所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预算、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编制年度镇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和监督各项预算内外财政收支活动;管理全镇会计工作;负责全镇补贴农民资金核实,资料输入,资金管理发放等工作;加强对村财务镇代理的收支管理、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监督地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法设置人大机构,依章程依规定设置政协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设置1个执法机构,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大队内设农业农村综合执法中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队、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中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中队。

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日常巡查、检查、监管,建立一企一档和问题清单。承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等案件。参与辖区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舆情处置,确保舆情安全。全面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环境执法工作,配合做好环境违法的调查取证,按职责查处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垃圾、秸秆焚烧等日常监管执法;负责做好直接赋权和委托下放的生态环境执法事项的巡查和检查,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参与乡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承担农村住房建设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相关职责。按照上级赋予的行政执法权限查处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设置5个直属事业单位,即:政务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挂文化综合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牌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牌子)、生态环境事务中心、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1)政务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挂文化综合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牌子)

将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整合为政务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便民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服务等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为居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政务服务;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等工作;整合文化站、广播站、安监站、城建办、企业管理站、劳动保障服务站职能职责,为群众提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负责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方针;负责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整合农业站、农业机械管理站、水利站、林业站、动物防疫站(畜牧水产站)职能职责,组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水利设施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防汛抗旱;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负责油茶产业发展;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等;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负责辖区内企业、其他事业单位、村(社区)生态环境工作的日常巡查、检查、监管、执法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环保督察交办、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及秸秆、垃圾禁烧与综合利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协助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环境舆情事件;统一培训、指导辖区内的村级环保网格员,协助考核村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生态镇(村)创建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乡镇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宣传中央、省、市自然资源和住建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乡镇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前期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农村建房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村民住宅、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和建设的审核报批前期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房屋征收的实施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申请、现场察看、资料上传和发放等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统计报表;负责组织和督促村镇各项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管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各类土地、矿产、林权等权属矛盾纠纷工作;负责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采、各类用地行为的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负责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治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

5)退役军人服务站

职责: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方式:0739-6821117(县政府办) 0739-6834107(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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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邵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