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邵阳县德望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3-11-07 来源: 【字体:

邵价字[2013]34号

关于调整邵阳县德望学校收费标准的

邵阳县德望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教[2009]9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你校办学成本和实际收费情况,现就你校有关教育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2013年秋季以前入学的高中学生按原标准执行,2013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每生每期2000元。

  二、代收费:高一、高二每生每期不超过800元,高三每生每期不超过400元。期末在不超过前述标准的前提下按实和学生计算。

  三、住宿费:自愿在校住宿的学生每生每期100元。

  四、伙食费:按邵阳市物价局、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邵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管理办法》(邵价费[2013]75号)文件规定执行每餐不超过6元。

  你校除上述所列的收费项目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费,更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接次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使用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和招生简章中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邵阳县物价局

  2013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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