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医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根据县委、政府工作安排,邵阳县医疗保险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 对全县的职工及居民征缴医疗保险缴费
(2)对全县职工及居民住院、门诊产生的费用进行审核报账
(3)对定点医院实行不定时稽核,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医保局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职实有人数28人,退休人员1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29人;没有在编车辆。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30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02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0万元.
(二)2018年初预算支出30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4.0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4.02万元。基本支出: 304.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2.47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XX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减少: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3.9万元,这是医保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1、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医保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医保局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医保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04.02万元,比上年291.61万元增加12.4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医保局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64.02万元,比上年232.61万元增加31.4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4万元,比上年14.5万元减少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医保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无公车和大型设备:医保局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医保局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018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医保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