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
6、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7、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8、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1、2021年部门新增资产申报表
12、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医保扶贫、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医疗保障政策、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推动医保基金实现县级统筹,建立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调剂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组织制定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2人,实有43人。内设股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医药服务股、监管法规股、待遇保障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邵阳县医疗保障局2.邵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32.5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32.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障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32.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障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32.59万元,其中: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36万元,占0.5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91万元,占4.8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7万元,占8.71%;住房公积金支出28.27万元,占6.54%;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92万元,占0.2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2万元,占0.0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84万元,占4.36%;行政运行支出323.27万元,占74.7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32.5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86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增加5.86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0.01万元,主要是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0.1万元,2021年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用于召开医保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5万元,用于开展乡镇医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32.59万元,基本支出432.59万元,单位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