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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DR-2020-00007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资江流域邵阳县境内禁止捕捞的通告
邵政通字〔2020〕10号
为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确保资江流域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资江流域邵阳县境内全面禁止捕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捕区域:资江流域邵阳县境内全部天然水域。
二、禁捕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暂定十年)。
三、禁捕内容:禁捕区域内禁止一切生产性捕捞作业,所有捕捞船只、捕捞渔具等必须全部上岸。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捕捞,没收渔船、渔具、渔获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阻扰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邵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