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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资江流域邵阳县境内禁止捕捞的通告
文件名称: 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资江流域邵阳县境内禁止捕捞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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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DR-2020-00007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资江流域邵阳县境内禁止捕捞的通告

                       邵政通字〔2020〕10

为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确保资江流域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2020年7月1日起,资江流域邵阳县境内全面禁止捕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捕区域:资江流域邵阳县境内全部天然水域。

禁捕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暂定十年)

三、禁捕内容:禁捕区域内禁止一切生产性捕捞作业,所有捕捞船只、捕捞渔具等必须全部上岸。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捕捞,没收渔船、渔具、渔获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阻扰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邵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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