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污染防治工作
时间:2018-09-04 来源:邵阳县政府门户网 【字体:

  第一责任人:王

  责任人:杨卫东

  牵头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畜牧水产局县水利局相关乡镇场

  主要任务和目标: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好蓝天保卫战、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的各项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抓好农村环境综合综治整县推进和蔡桥、长乐采矿区治理项目实施。完成2个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建设。(县环境保护局)

  2.开展采石场、采矿等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县国土资源局)

  3.整治畜牧养殖污染问题,落实“三区划分”。(县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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