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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各部门
政府机构各部门
县公安局

机构名称:邵阳县公安局

机构地址:邵阳县塘渡口镇峡山社区白云路

负责人姓名:尹向锋

非窗口部门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窗口部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邮篇:422100

办公室电话:0739—6821272

户籍、身份证、出入境等业务办理电话:07396810593

反电诈:07396011722

邵阳县公安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等有关对策。负责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以及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负责对首长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四)负责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负责涉外案件的查处。

(五)负责城区治安巡逻、防爆、反恐及110动态处警工作;依法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

(六)负责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及行动技术工作,运用行动技术获取情报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的侦查,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

(八)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等工作;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

()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务的计划、申报、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负责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

(十五) 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督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或协助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的查处。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三定方案职责分工

(一)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2个中心,3个室,13个直属大队,22个派出所,1个森林公安分局。

共核定邵阳县公安局专项编制职数382名(含交警大队专项编制43名在内

1.指挥中心:负责掌握全县公安警务信息和文秘档案工作;在局领导指挥下协调各警种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勤务;负责110报警台的相关工作;承办重要文件、会务等工作

2.警保室:负责全县公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采购、发放和管理;负责公安业务经费申报、管理和使用及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公安固有资产。

3.政工室: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全县公安民警警衔管理、职称评定管理、人民警察录用报批等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管理党务、工会、团委、妇委会;负责退休民警的管理工作。

4.督察大队: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5.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案件的查处以及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侦破工作;依法管理危险爆炸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负责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6.人口与出入境大队:负责户政管理,承办全县人口统计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户籍、居民身份证;组织、指导和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方式:0739-6821117(县政府办) 0739-6834107(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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