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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各部门
政府机构各部门
县医疗保障局

机构名称:邵阳县医疗保障局

机构地址:邵阳县塘渡口镇振羽大道168号

负责人姓名:黄洪华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邮编:422100

办公电话(传真)0739-6834066

邵阳县医疗保障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邵阳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4月成立,为正科级县政府工作部门,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 1名,副局长 2名,股级职数 5名,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和法规股,下设邵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邵阳县医保基金稽核中心两个二级机构。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有关医疗保险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定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办中央、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监管工作。

(九)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方式:0739-6821117(县政府办) 0739-6834107(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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