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人审字(2020)第S191号
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4〕14号)、《邵阳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邵政办发[2014]81号)和《邵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发[2020]57号)等文件的要求,受邵阳县财政局委托,我所于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对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秉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与效果、预算管理水平等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5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城乡建设股、工程股、法制股。局机关人员编制共11人,实际在编25人。离退休人员25人,路灯绿化管理站正式人员11员,临时人员3人,乡镇城建办人员65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路灯绿化管理站、各乡镇城建办。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和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建筑业、住房保障、房屋征收、工程建设、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建设人才队伍发展、城镇供水、城乡燃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村镇建设、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建设等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依法依规归集应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和各类资金。依法依规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城市公用事业电力附加、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和城市园林绿化赔偿费等建设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具体负责城乡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和使用;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调研;组织城市建设项目预(决)算审查;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城乡建设系统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城乡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编制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指导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
4、承担城市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和监管责任。依规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城镇自来水、建设项目、城乡燃气建设项目及网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设计方案审核、组织实施、建设监管、综合协调,并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5、负责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论证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包括各类城市道路和市政管线)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拟建项目的现场踏勘;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成果的规划审核、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
6、承担勘察设计管理的责任。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施工图审查和监督管理及其备案;负责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7、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按权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维修基金和白蚁防治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资本金监控、商品房预售许可及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8、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筑业各类企业资质、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含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劳保统筹、工程报建、施工许可、拆除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等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活动。
9、承担全县世界(国家)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的设立及规划的审批和报批。负责县世界(国家)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传统村落申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传统村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合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建制镇、集镇、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指导全国重点(示范、特色)镇审查报批和建设;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
10、负责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民用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组织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11、负责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队伍、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建设类及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和各类专业机构的设立、更名、初审或审批工作。
12、依法依规承担全县建设行政执法相关责任。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行业各类从业人员依法执法情况,查处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住房和建设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3、承担全县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收支(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预算金额 |
较上年增减变化 |
||
2019年 |
2018年 |
金额 |
比例 |
|
收入预算 |
986.37 |
999.42 |
-13.05 |
-1.31% |
其中:财政经费拨款 |
986.37 |
999.42 |
-13.05 |
-1.31% |
支出预算 |
986.37 |
999.42 |
-13.05 |
-1.31% |
其中:基本支出 |
986.37 |
999.42 |
-13.05 |
-1.31% |
其中:项目支出 |
|
|
|
|
根据年初预算批复,收入预算金额为986.37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961.37万元,非税返回25.00万元。支出预算金额986.3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与上年比较,本年预算总额减少13.05万元,减少比例为1.31%。
2、财政预算整体支出使用范围、方向和内容
本年年初财政预算支出986.3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占预算资金总额的100%。具体使用方向和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821.74 |
|
821.74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8.26 |
|
108.2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6.37 |
|
56.37 |
合 计 |
986.37 |
|
986.37 |
所占比例 |
100.00% |
|
100.00% |
收入来源 |
预算金额A |
决算金额B |
差额A-B(-为超支) |
财政拨款收入 |
986.37 |
12112.73 |
-11126.36 |
2、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单位:万元)
预算支出类别 |
预算金额A |
决算金额B |
差额A-B(-为超支) |
基本支出 |
986.37 |
800.56 |
-185.81 |
项目支出 |
|
11312.17 |
-11312.17 |
小计 |
|
12112.73 |
-11126.36 |
决算金额比预算金额增加11126.3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该局拨付全县危房改造资金、县城内拨付重点工程款,这些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
预决算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A |
决算金额B |
差额A-B(-为超支) |
工资福利支出 |
821.74 |
552.96 |
268.78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8.26 |
205.58 |
-97.32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6.37 |
41.12 |
15.25 |
资本性支出 |
|
0.9 |
-0.9 |
合计 |
986.37 |
800.56 |
185.81 |
本年基本支出总额节约185.8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节约268.78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部分福利费用在2020年支付。
商品和服务支出超支97.3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开支年初未做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节约15.25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部分费用在2020年支付。
2、基本支出中各费用明细支出管理
(1)工资福利支出(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预算金额A |
决算金额B |
差额A-B (-为超支) |
节约/超支率 |
基本工资 |
318.24 |
352.28 |
-34.04 |
-9.66% |
津贴补贴 |
52.80 |
39.74 |
13.06 |
32.86% |
资金 |
|
54.45 |
-54.45 |
-100.00% |
伙食补助费 |
|
2.79 |
-2.79 |
-100.00% |
绩效工资 |
169.40 |
19.19 |
150.21 |
782.75% |
社会保障缴费 |
216.45 |
2.55 |
213.9 |
8388.24% |
住房公积金 |
64.85 |
49.13 |
15.72 |
32.00%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32.83 |
-32.83 |
-100.00% |
合计 |
821.74 |
552.96 |
268.78 |
48.61% |
工资福利支出节约268.7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绩效工资在2020年才发放,二是部分社会保障缴费记账错误,挂在了往来科目“应付职工薪酬”中。
(2)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A |
决算金额B |
差额A-B (-为超支) |
节约/超支率 |
办公费 |
22.71 |
10.45 |
12.26 |
53.99% |
印刷费 |
5 |
2.03 |
2.97 |
59.40% |
电费 |
4 |
0.36 |
3.64 |
91.00% |
邮电费 |
3 |
|
3 |
100.00% |
差旅费 |
2 |
7.64 |
-5.64 |
-282.00% |
维修(护)费 |
2 |
1.56 |
0.44 |
22.00% |
会议费 |
5 |
|
5 |
100.00% |
培训费 |
2 |
|
2 |
100.00% |
公务接待费 |
8 |
7.87 |
0.13 |
1.63% |
委托业务费 |
|
51.91 |
-51.91 |
-100.00% |
工会经费 |
15 |
|
15 |
100.00% |
福利费 |
16.21 |
1.65 |
14.56 |
89.82% |
其他交通费 |
15.84 |
16.97 |
-1.13 |
-7.13%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7.5 |
105.14 |
-97.64 |
-1301.87% |
合计 |
108.26 |
205.58 |
-97.32 |
-89.89% |
商品和服务支出超支97.3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有决算无预算,如委托业务费;二是部分项目超支严重,如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超支97.6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A |
决算金额B |
差额A-B (-为超支) |
节约/超支率 |
离退休费 |
51.15 |
34.28 |
16.87 |
49.21% |
生活补助 |
5.22 |
6.83 |
-1.61 |
-23.57% |
合计 |
56.37 |
41.11 |
15.26 |
37.12%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节约15.26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部分离退休费在2020年支付。
(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
费用项目 |
本年预算 |
本年决算 |
结余/超支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公务接待费 |
8.00 |
|
7.87 |
|
0.13 |
|
合计 |
8.00 |
|
7.87 |
|
0.13 |
|
“三公经费”节约0.13万元,严格按预算执行,并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三公经费”与上年度比较
费用项目 |
本年金额A |
上年金额B |
增减额A-B |
增减率% |
公务接待费 |
7.87 |
10.15 |
-2.28 |
-22.46%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
6.91 |
-6.91 |
-100.00% |
合计 |
7.87 |
17.06 |
-9.19 |
-53.87% |
与上年比较,本年“三公经费”管理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三公经费”总额较上年减少9.19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的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
(二)绩效评价实施情况
为完成此次评价工作,我们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整个过程分为前期准备、具体实施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是方案设计、指标体系制定、组织等工作。2020年10月25日《邵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发[2020]57号)中,明确了评价范围、评价依据、评价内容、评价工作程序、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成立了包括邵阳县财政局和湖南人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关绩效评价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组,确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具体实施阶段:(1)单位自评,收集整理资料,调查核实基础数据,根据评价指标自评打分,提交自评报告;(2)评价工作组到评价现场查阅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的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3)评价工作组赴九公桥、长阳铺等乡镇,对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项目开展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调查走访;(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5)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指标计算各项得分,汇总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工作总结阶段:对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的过程进行总结,完成评价工作报告;对评价结果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分析
(1)绩效目标合理性: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本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设置时,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充分考虑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的重要性和综合性。本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人员编制11人,实有职工25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227%。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2.2分。
(4)“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节约。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5)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为11168.65万元,项目总支出为11312.17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为98.73%。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9分。
2、过程分析
(1)预算完成率:年初批复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86.37万元,实际执行800.56万元。本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3.3分。
(2)预算调整率:年初批复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86.37万元,预算追加63.46万元。调整原因为落实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因此不扣减分值。剔除这些因素后,预算调整率为0。本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3)支付进度率: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存在差距。本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分。
(4)结转结余控制率:2019年账面结余-130.26万元,上年账面结转243.15万元,结转结余控制率低于15%。本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5)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205.58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为108.2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90%。本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0分。
(6)“三公经费”控制率: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7.87万元,预算数为8.0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8.38%。本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7)政府采购执行率:单位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本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8)管理制度健全性: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且得到有效执行。本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经查阅相关凭证,部门支出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10)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了预决算信息。本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11)基础信息完整性:部门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但部分会计信息处理不准确,扣1分。本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2分。
(12)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定有资产管理制度,但未得到有效执行。本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5分。
(13)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本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14)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为100%。本指标分值1分,评价得分1分。
3、产出分析
(1)实际完成率:部门履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际完成率为92%。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6分。
(2)完成及时率: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完成及时率为90%。本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3.6分。
(3)质量达标率: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质量达标率为96%。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8分。
(4)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结率为85%。本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5.1分。
4、效果分析
(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邵阳县住建局根据2019年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邵阳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两项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9分。
(2)行政效能:部门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效果一般。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3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合格问卷调查样本量中,对部门履职效果满意的样本量为82.6%。本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评价人员得出本次绩效指标评分为:投入17.1分;过程32.8分;产出18.1分;效果16分,具体得分情况详见附件1。合计绩效评价得分为84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2、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访问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我们认为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划的要求,在决策依据及决策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设立了明确、细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财政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完备,资金到位及时,事中监控有效,基本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和决算金额相差较大
一是部分经费超支较严重。如差旅费预算金额为2万元,决算金额为7.64万元,超支5.64万元;福利费预算金额为16.21万元,决算金额为101.65万元,超支85.44万元。
二是部分经费有预算无决算,或有决算无预算。如工会经费、邮电费等有预算无决算;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有决算无预算。
(二)部分大额工程款项附件依据不齐全
一是支付部分大额工程款时仅有发票,无合同、采购、决算等附件资料。如:2019年2月第5号凭证中,付湖南省正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元、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15万元。
二是预付工程款时仅有领据。如:2019年2月第5号凭证中,付邵阳县兴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50万元、预付邵阳资兴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开元大道振羽大道工程款60万元,仅有领据;付湖南金安交通设施亮化景观建设有限公司邵塘一级公路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项目款410万元,仅有田野签名的领据。
(三)账务处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开支入账不准确。如支付的扶贫资金、绿化管理站临时人员工资、塘万堡污水处理厂临时人员工资等,记账科目均为“项目支出—旧城维修工程—维修费”。
二是部分支出记账不准确。如2019年8月第3号凭证,付指挥部资金620.00万元,借贷双方均为“其他应付款—住建局指挥部”;科目“应付职薪酬—社会保险费”余额为-712,944.80元。
七、建议和改进举措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要按照费用预算调整的报批程序,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二是在费用报账支付时严格审核,控制费用跨年度报账,确保费用核算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和财务列报,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三是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到各个基本环节中,对每个部门以及项目都分别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合理地对财政支出进行管理。
(二)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单位财会人员应加强会计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来适应当前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
二是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使财务人员熟悉掌握财务管理各基本环节要求,增强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能力。
三是规范财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做到决算与预算衔接。
四是单位内部应该建立健全对往来款的管理制度,强化对往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每笔往来款在发生之前,单位应考虑此笔往来款在何时能收回,应付账款在何时能偿还,往来账款发生后,要及时登记入账,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对往来款的事由、时间和金额等应进行及时确认和核准,入账时必须做到业务事项明确、科目运用准确以及账务处理正确。
八、附件
1、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现场评价工作底稿及附件
3、现场评价回执
4、自评报告和评分表
5、问卷调查(部分)
湖南人和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邵阳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0二0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分值 |
指标说明 |
单位 自评 |
评价 得分 |
投入(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2分)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2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2 |
2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3分)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3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3 |
3 |
||
预算 |
在职人员 控制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5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5 |
2.2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5 |
5 |
||
重点支出 安排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5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5 |
4.9 |
||
过程 (40分) |
预算 (23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4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4 |
3.3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2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2 |
2 |
||
支付 进度率 (2分)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2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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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 控制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4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4 |
4 |
||
公用经费 控制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4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4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4 |
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3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3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3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3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4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4 |
4 |
||
预算 管理 (12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2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2 |
2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5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5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1分;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1分;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1分; 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1分; 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1分。 |
5 |
5 |
||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 (2分)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2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2 |
2 |
||
基础信息 完善性 (3分)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3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1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1分。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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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2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2 |
1.5 |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2分)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2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 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 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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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利用率 (1分)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1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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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20分) |
职责 |
实际完成率(5分)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5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5分 |
5 |
4.6 |
完成及时率(4分)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4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4 |
3.6 |
||
质量达标率(5分)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5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5分 |
5 |
4.8 |
||
重点工作 办结率 (6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6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6分 |
6 |
5.1 |
||
效果 (20分) |
履职 |
经济效益 (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5 |
4.5 |
社会效益 (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5 |
4.5 |
||
行政效能 (5分)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 |
5 |
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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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 (5分)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5 |
90%(含)以上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计0分。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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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
100 |
|
100 |
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