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邵阳县政务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拟订有关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综合改革工作。
(三)承担县本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县本级行政管理事项“一站式”受理和办理,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驻厅事项及窗口工作人员。
(五)指导全县政务服务窗口单位效能建设。
(六)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业务研究、调研评估、业务培训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七)指导、协调和督查乡镇(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及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县政务服务中心设3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保密、信息、档案、财务、行政后勤以及组织、人事等工作。承办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全程代办股
负责为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国有企业改制项目和其他重大项目到县直部门代办有关审批、办证手续。
3、便民服务股
负责政务大厅的日常管理;负责窗口单位人员、职能、授权等有关事项的协调与督查、考核工作;对县直部门办事大厅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和考核;负责窗口项目程序规范工作;负责窗口与办事群众、窗口单位之间在窗口项目办理中的工作联系与协调,组织开展联合办理。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34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6.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二)2018年初预算支出34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2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6.89万元。基本支出: 346.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82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3.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XX万元。项目支出: 25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减少: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0.8万元,邵阳县政务中心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1、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邵阳县政务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邵阳县政务中心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邵阳县政务中心机关(事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3.07万元,比上年6.37万元增加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车改革补贴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3.07万元,比上年6.37万元增加6.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55万元,比上年220万元增加3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邵阳县政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0项目、0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无公车和大型设备:邵阳县政务中心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邵阳县政务中心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