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邵阳县政协机关设置办公室和4个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秘书组和政工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学习文史委员会、提案法制群团委员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联络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邵阳县政协机关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办公室和专门委员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二)协调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
(三)负责县政协委员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受市政协的委托,组织在县的市(省)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活动。
(四)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共同性问题及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五)针对发展我县经济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政协委员进行调查研究,写好调查报告,与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协商,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县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六)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反映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七)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八)负责接待来县访问的海内外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
(九)承办县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邵阳县政协预算为政协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和4个专门委员会。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80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5.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二)2018年初预算支出80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97.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05.52万元。基本支出: 396.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8.66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50.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83万元。项目支出:409万元。(政协各类工作会议经费30万元,政协机关四委一室工作经费32万元,政协各专委会工作经费20万元,年度协商、民主监督、调研、视察工作经费20万,提案及提案督办、社情民意信息、委员示范岗工作经费36万元,政协委员活动组活动和委员培训经费36万元,政协机关党的十九大精神、“红星云”“政协云”学习和“一报三刊”订阅、发行工作经费30万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统战、信访维稳、工青妇、计生、“双创”等工作 30万元, 政协网络信息化,“政协云”建设、推广、使用工作经费30万元,《政协志》编辑工作20万元,《邵阳民俗集锦》的编辑、评审、出版、发行26万元,老干工作经费4万元,驻村帮扶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30万元,县政协领导工作经费 25万元,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办公设施维护、水电、接待等)10万元,其它经费10万元,应急办工作经费2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持平: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政协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1.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协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协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政协机关(事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0.03万元,比上年29.96万元增加2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公车改革人员补助)。其中基本支出396.52万元,比上年352.46万元增加44.0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409万元,比上年432万元减少2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协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公车和大型设备:政协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政协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附件下载:县政协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