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县县直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县委组织部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建设,制订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规定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属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及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好县委党委民主生活会;研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开展好全县党建主活动;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制订党员发展工作的计划和措施,负责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组织和开展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制订和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制度,并对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推介。
(3)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县委管理的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提出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的选拔、考察、任免、交流工作,办理县管干部的工资、待遇、出国(境)、退(离)休的审批手续;负责县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县各单位股级干部的职务任免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股级以上干部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全县干部公开选拔工作;指导全县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县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有关规定和方案;指导县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4)研究制订全县组织管理信息系统规划,指导全县组织人事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5)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对反映领导班子和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抓好干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组织实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制订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市管、县管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指导、检查县属各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
(7)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知识分子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检查知识分子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家开展活动。
(8)指导社区和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建设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
(9)承办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组织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及远教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77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10.0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压缩经费。
(二)2018年初预算支出77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12万元,专项支出527.50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10.07万元,主要原因是组织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78.62万元。基本支出: 251.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3.84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35.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5万元。项目支出527.50万元,其中:建整扶贫15万元,干训30万元,组织史编辑5万元,党员关怀40万元,基层党组书记专业技能培训10万元,活动经费7.5万元,社区党建组织2万元,争先创优32万元,档案维护2万元,“一村一大学生”8万元,科技特派员经费3万元,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经费3万元,乡镇党委书记述职10万元,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查审核工作经费10万元,国有企业、“两新”组织、机关单位党建规范化建设增加140万元,基层党建督查经费85万元,党代表联络工作经费45万元,乡镇干部小套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经费增加50万元,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经费增加3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减少: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1.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组织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组织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织部门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组织部门机关(事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5.73万元,比上年18.5万元增加17.2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车运行费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公车改革)。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组织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公车和大型设备:组织部门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组织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附件下载:2018组织部本级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