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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7号)、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关于召开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会的通知》(教质监〔2021〕4号)和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好2021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202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县被抽取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样本县,共有13所小学、8所初中(设21个监测点)抽取为样本校,将于2021年5月27日至28日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本次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的学生,相关学校校长,2021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数学、体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监测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试点),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邵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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