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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县教育局 作者: 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0-05-26 字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39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依法依规招生,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行“阳光招生”,做到招生信息“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法和公开录取结果。坚持公办民办平等对待、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

()坚持统筹均衡。根据国家标准班额规定和学校教室、师资等情况确定学校招生学位数,结合区域生源数量和学校学位的余缺情况,统筹调剂,促进均衡。

三、严格规范招生入学政策

(一)规范学前教育招生入学

1.幼儿园入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

2.依法取得由县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办理民办幼儿园相关登记手续的幼儿园,方可招生办学。凡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招生办园。年度办学情况评估不合格的幼儿园,在整改合格前不得招生办园。

3.坚持依法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各类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以参加早教或早教指导作为适龄儿童入园的条件。

4.根据幼儿园的场地设施及师资状况,严格控制办园规模和班额。幼儿园规模一般不超过360人,班额小班25-28人,中班30-33人,大班35-38人。

5.任何幼儿园不得承诺入园幼儿与其今后就读小学学校挂钩,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吊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并依法予以取缔。

(二)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1.小学招生对象为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入学当年的小学毕业生。

2.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

4.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报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并严格执行。2020年起小学班额必须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必须控制在50人以内。

5.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学校不得自行接受报名。招生入学必须使用县教育局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确因条件不具备的,经县教育局同意,暂时可由学校接受报名。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

6.乡镇中心学校在县教育局的统筹或指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具体组织辖区内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较大调整时,应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按划片程序规定进行调整。

7.公办初中招生划片分为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两种形式。优质公办初中可实行多校划片。对于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或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城市老城区,须稳妥实施多校划片。多校划片的学校,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公办小学招生实行单校划片。

8.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9.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跨市州招生。县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本县学生入学需求;在本县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本市其他县市区招生。

10.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若初中部学位不能满足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入学需求,有直升意愿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初中部招收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后学位仍有空余,是公办学校的,可接受划定片区内学生报名;是民办学校的,可接受该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学生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报名空余学位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11.县教育局制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具体工作办法,科学设置工作程序、摇号批次、志愿填报等要求。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结果实时公开,主动邀请纪检监察、公证、媒体及学生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12.2020年开始,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13.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有序入学。要建立和完善随迁子女身份认定程序,严格工作要求,有效防止假冒随迁子女就读的择校行为。同时,要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办好农村学校,让农村学生安心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14.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权利。

15.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教育优待政策,要细化认定条件、规范操作程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决做到不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炒作中考升学率和中考状元。

2.实行“阳光招生”。要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要依法依规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办法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录取期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信箱)等,接待群众咨询,妥善处置来信来访。

3.提高管理效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使用统一的中小学招生入学电子管理平台,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科学高效、规范便民”。要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纠正招生入学中的违规行为、异常动态。

4.强化督促检查。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幼儿园,及时纠正各种违规招生行为。督导股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于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和幼儿园,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基教、社办、督导等相关责任股室和联点股室及中心学校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邵阳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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