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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查看
县公交车公司胡乱加价
内容:

县长您好:

  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资源应票价低廉,让百姓坐的起。但县公交公司以春节到了,坐车的人多了为借口将原本一元的票价提升至两元,这一举动引起大家的不满。在与其工作人员争议时,其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说:公交车公司没有拿过政府补贴;你爱坐不坐,你不坐其他人坐;你只交一块钱不交两块钱就下车。

  县公交公司这一提价措施实施多年,人民忍气吞声。县公交车年久失修,破旧不堪,两元票价与其服务毫不对等。邵阳以及长沙公交车票价两元,但他们公交车都是清洁能源,起步平稳,空调开放,行驶距离远,服务与票价相等并且刷卡乘坐还有折扣。县公交车运营距离最远不超过10公里,车辆状况如报废车,标着空调开放实际空调是摆设,发动时黑烟阵阵,车内常常人满为患,刷卡机是摆设。县公交公司服务追不上,只好票价追上。试问是谁给它的勇气节日加价!老乡回家过年就应该被它宰一刀吗?其行为让人恶心至极。

  望领导早日解决这一问题。

写 信 人:
写信时间: 2018-02-02
处理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
处理时间: 2018-02-0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情况: 您好!现就公交车春运涨价的投诉答复如下: 今年春运工作启动以来,我局专门安排一个检查小组对公交车票价进行监管。针对公交公司擅自张贴“上车两元”标识的问题,已安排检查人员逐车全部撕毁。针对公交司机和车上工作人员喊话“上车两元”的问题,我局已在汽车东站、西站各安排两名执法人员值班,从源头控制乱涨价行为。在县城主要上车点我们也安排执法人员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18年1月31日,省发改委、省交通厅下发了《关于加强2018年春运期间城乡道路客运价格监管的通知》(湘发改电[2018]1号),根据文件第二条“……春节期间城市公交、巡游出租汽车临时加价政策由地方确定”的政策精神,县公交公司向我局提出了春节长假期间的临时票价申请。根据我县实际,参考城步等周边县的做法,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2月15日0时至2月21日24日止(即农历大年三十至农历正月初六)实行公交临时票价,由现行的1元/人提高到2元/人。2月22日0时(即农历正月初七)后恢复1元/人的票价标准。其它非临时票价期间禁止非法涨价。正式文件出台后将及时公布。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价格政策,按程序对县公交公司非临时票价期间的违价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由于我局价格执法人员有限,难以每台车都安排人员跟车执法,也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涨价行为,共同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满 意 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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