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县长 大木山广场是我县公众娱乐休闲场所,它丰富了群众休闲休闲方式。但是不知何时在广场里却开办了一个卡里OK机,每天从晚上7点开始一直到10点半,不但音量开得大(严重超出正常分贝值),伴随的是不成调的撕叫和呐喊,附近居民叫苦连天,尤其是小孩晚上根本无法学习。这个卡拉OK属于盈利行为,请问是哪个部门准许开办的吗?难道收取了管理费的吗?如城管部门准许开办,那居民还要不要正常休息生活,小孩要不要学习?请县长过问此事,还居民一个安宁之日。谢谢!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6-07-22 |
处理单位: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处理时间: | 2016-07-25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大木山广场(振羽广场)是休闲广场,禁止其他非法占道经营性的活动。我局正在开展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坚决取缔其占道经营行为。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