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塘渡口镇党委黄洪华书记: 您好! 良山村支部书记孙立波霸占邻组(七组山塘一口樟家岭山塘)用砖砌了围墙围在自家院内据为己有,镇政府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处理无果?谁是他的后台(靠山)?目无党纪、国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纠;有损官德及镇党委、政府形象。为此,请求黄书记亲临良山村现场办工为七组组民主持公里,使七组合法财产得到法律有效保护,树立起镇党委、镇政府的新形象。 此致 敬礼 塘渡口镇良山村七组代表 2017年2月2O日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7-02-20 |
处理单位: | 塘渡口镇 |
处理时间: | 2017-03-03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同志: 您好!您向县长信箱所致《良山村支部书记孙立波霸占邻组山塘一口据为己有长达六年处理无果》的来信已收悉。 根据调查,樟家岭山塘原为灌溉塝上田所修建,后因孙立波家通过经营权互换的方式将塝上田全部兑换为其耕种,互换双方以协议的形式涉及到樟家岭山塘的管理经营,孙立波家在管理经营樟家岭山塘期间在塘周围砌了围墙。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现向您回复如下: 1.樟家岭山塘归七组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 2.下一步,我们将依法组织信访、司法、水利等部门对孙立波家管理经营山塘进行监管,如发现孙立波家在管理经营樟家岭山塘过程中存在问题,我们将督促其整改。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