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领导,请问邵阳县长阳铺镇黄田坪村,村里通的自来水,每个月不用水,每个月都得交10元钱给水厂(邵阳县长溪自来水有限公司,联系电话:6355098),一年不用水都得交120元给水厂!请问此事合理合法吗? 据了解国家早就明文规定,明确提出取消“用户用水最低消费(月用水流量底数)”,不明白为什么现在还有这种违规收费现象。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8-04-02 |
处理单位: | 长阳铺镇 |
处理时间: | 2018-04-04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邵阳县长阳铺镇黄田坪村自来工程是属于邵阳县长阳铺石溪集中供水工程的一部分,以国家投资为主受益群众自筹部分资金为辅,工程按国家工程项目来发包施工,其产权归国家所有,该工程于2013年7月完工并投入运用。其收费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文件湘发改价【2015】523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集中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水费实行包干收费和超量收费相结合的制度。包干收费以满足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为标准,可按每户年60立方米或按季15立方米、月5立方米左右确定。居民家庭用水量低于包干水量的按包干水量收费”等规定,原石溪集中供水工程服务用户未用水和用水量低于包干水量的,暂时按10元/月的标准收取至更换智能水表时为止三年内的费用,以维持供水工程的顺利运转,否则,如无受益群众上缴费用,则该供水工程无法运转,服务区民众就面临无自来水可用的困境。就此情况作以上说明,请受益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