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今天听我父亲说了一件事情。他于7月6日上午骑自家的二轮摩托车去谷洲镇湾塘街上赶集,但是被下花桥镇所属的交警扣留,扣留原因是没有二轮摩托车的驾驶证。听我父亲讲,当时一起被扣留的还有其他几辆摩托车,如需赎回,需交400~500元罚金(具体数额未考证)。个人觉得这个扣留是依法扣留,但是有几点疑惑。 1、湾塘街上所属的应该是行政机构谷洲镇政府,为什么会有下花桥镇的交警在此执勤?这是否超越其执法地域范围? 2、为什么赎回摩托车需400~500罚金,此数额对于农村民众来说不是一笔小钱,对于没有这种经验的农民群众来说是否应该第一次是警告教育而不是这样简单粗暴地罚钱? 3、在农村来说,二轮摩托车是最常用的代步交通工具,对于绝大部分农村驾驶人来说应该是没有驾驶证这个概念的,今天交警这样的执法目的何在?是为了让农民群众交罚金买教训?还是为了驱使农民群众去考驾驶证?对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来说,这样简单粗暴的做法是不能起到作用的,正常的思维方式应该是在农村地区加大交通安全意识教育,推动驾驶证考试的普及。 对于以上几点疑惑,期待县长信箱的认真专业的答复!本人所留电话号码确认真实。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8-07-06 |
处理单位: | 交警大队 |
处理时间: | 2018-07-09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网友你好! 就你反映的几点问题,我队将情况反馈如下: 1、我队目前在全县农村设置了7个中队,分别为一至七中队,每个中队辖区有几个乡镇,根据需要,大队也可指定地域执法。 2、交通民警执法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对无证驾驶、未购买交强险、逾期未年检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更要以严查处,放纵或降格处理是不允许的。 3、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过去和将来,我队仍然坚持对农村交通秩序的依法整治,希望广大交通参与人模范交通法规。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