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 我在上次1711066中提到的问题你们所做的回答并非正面上回答了我的问题,而是重复了1710271的回答,我的问题是”针对“农村60岁以上,身体欠佳,居住危房,独女外嫁的老人“你们是做如何处理?你们是怎么去做到扶贫的工作?你们有没真正去贯彻扶贫政策? 请问”建档立卡贫困户“你们的立贫标准是怎么样?据我所知农村人并不了解上面的政策,都是村干部加乡干部说了算,利用亲戚关系套取国家资金,并没有真正做到针对性的扶贫,请你们加大力度对乡下村干部的工作进行调查监督管理,对那些有房子住,有儿有女,儿女具有完全的劳动能力的是怎么评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难道你们是鼓励年轻人在家”坐享其成“等着”天上掉下来馅饼”的扶贫方式,而不是提倡“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输血式扶贫不如造血式扶贫"的方式?你们所谓的“以工代赈、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将扶贫资金投入公共事业”是否有真正在实施,又是否带动乡村干部在实施呢? 请监督管理乡村干部的工作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公正!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7-11-27 |
处理单位: | 县扶贫办 |
处理时间: | 2017-11-29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感谢您对我们扶贫工作的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举全县之力,汇全县之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扶贫对象评定标准:指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识别、确定的贫困户,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其人均纯收入处于国家扶贫标准线以下,2016年我省贫困标准为家庭人均纯收入2952元,2017年预计为3200元。贫困户的确定有严格的程序:首先由农户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推荐的评议小组组织评议,公示评议结果;乡镇扶贫办审核,公示审核结果。 2、扶贫政策宣传情况:我们非常重视扶贫政策宣传,确保贫困对象扶贫政策知晓度。一是通过网络、报纸、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了扶贫政策宣传。二是制订了《邵阳县扶贫政策汇编》,并实现贫困对象发放全覆盖。三是贫困对象的评定过程,要求公平公开公正,需要召开村民代表组成的评议会议并且在乡村两级公示。 3、坚持正确的扶贫导向;坚持开放式扶贫,符合新时代精准扶贫要求。坚持扶贫先扶志,调动贫困对象“我要脱贫”的内生动力,发挥贫困对象脱贫的主体性,鼓励贫困对象艰苦奋斗,自力更生。 4、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县纪委、扶贫办联合开展了扶贫领域“雁过拔毛”等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贪污、挪用、套取国家扶贫资金行为,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县里开通了扶贫举报电话“12345”,负责受理扶贫信访案件。县扶贫办还安排专门的信访人员负责扶贫信访案件的办理,构成违纪违法的转县纪委、检察院处置。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全部集中投向贫困村和贫困对象,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道路建设、人饮工程、村部建设、产业培育、党的基层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5、“农村60岁以上,身体欠佳,居住危房,独女外嫁的老人”问题。针对这样的个案,反映的问题信息不全面、,需要认真调查核实后才能做出准确的答复。如果反映情况属实,这样的户可以向村支两委申请贫困户。 您反映的有些问题,过于笼统,欢迎实名举报或者提供更详细的举报细节。如果政策有不明白之处,可以向所在乡镇扶贫办或县扶贫办(07396828288)咨询。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