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本人去年在邵阳县五环体育馆 办理游泳卡次卡,没有使用完,今年夏天可继续使用。今年夏天充值了两次,第二次是在八月中旬,充值210元,十次,当时结余九次,该游泳馆员工并未提及也未提醒,仅限当年使用,毕竟九月初就会闭馆。按照惯例,我以为可以像往年一样,次年可继续使用。今天收到信息,提示今年九月五号闭馆之后,将会清零。打电话到该公司,公司员工说,墙上标识牌上有写,仅限当年使用,但是去年却没有按此规定执行,今年依然可以继续使用。这不就是误导消费者,以为该提示牌上信息并没有作数么。每次充值卡后,短信也尚未提示仅限当年使用。游泳馆避重就轻,欺诈消费者。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9-08-30 |
处理单位: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理时间: | 2019-09-17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经我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邵阳县五环体育馆补偿消费者等值金额的消费服务,双方达成一致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