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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查看
下花桥镇大观村上兰组村民修房侵占村组公共道路的实名举报
内容:


下花桥镇党委政府:

      关于大观村时任村主要负责人郭亿亮包庇袒护郭济青违法建房侵占村组公共道路之事,兰冲郭家上兰组、下兰组两组村民出于对郭亿亮的忌惮,均敢怒不敢言,不敢作证。现郭亿亮因各种问题被勒令辞职后,两组村民对此均表示不满和反对,并纷纷签名按指纹(并留下电话)予以证明“大观村下兰组廖毛初房子北侧有一条公共道路,目前被上兰组郭济青家修建的房子侵占堵死,无法通行”,要求尽快纠正郭济青家野蛮恶劣的行为,恢复被侵占的公共道路!(附件有10余村民签名影印件)

                                         举报人:郭磊

                                           2018726

写 信 人:
写信时间: 2018-07-26
处理单位: 下花桥镇
处理时间: 2018-08-1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情况: 镇政府在接到县长信箱交办件后,组织村第一书记钱中平、驻村干部熊海军、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专门调查,于8月2号下午、8月9号、8月16号调查组人员多次到村入户调查,并于8月16日下午组织相关证明人到现场进行察验指认,情况大致如下: 由于分田到户30多年了,多数人已记不清楚了。郭磊委托其老兄到证明人家去签字,这些证明人有些根本就没有到过现场,也没有搞清楚证明中的通道具体是指哪个地方。比如郭万富一个80岁的老人,又不会签字,就住咋郭济青屋几十米远的地方,他只知道廖毛初屋(东侧)离郭新民屋有一条约三尺宽的路,而廖毛初屋北侧就没有公共道路;证明人郭万良说:他到镇里居住快20多年了,情况也记不得了,就说通道大概1.5米宽;证明人郭春云说:廖毛初房子北侧在生产队时就没有路,后来分田到户后,她与廖毛初协商留了点地做路,只是点点宽几,只能过得路;证明人郭兴民反映:廖毛初与郭济青屋两旁没有路,当时我认为是郭济青屋后面有一条田基路,所以我就签了字;证明人唐春秀、郭万祝反映:大观村上兰组廖毛初修屋未修围墙之前与郭济青屋之间有一条菜园路,没有多宽,最多尺把宽几,挑东西不能过路;证明人郭亿仲反映:廖毛初屋北侧与郭济青屋之间没有路,其实路在廖毛初围墙内。 通过调查这些证明人,发现他们反映情况互相不一致(具体情况见证明人签字)。同时,调查人员现场丈量,廖毛初屋围墙与郭济青屋现在中间还有一条通道,屋前侧之间约50厘米,屋后侧约1.4米。 经调查,信访人郭磊所反映郭济青修屋占用公共通道一事,无确切证人证言及相关有效依据,因此不能认定。
满 意 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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