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周先生来电反映: 其是下花桥镇苏卜村的村民,2014年为大女儿上户时,发现全家户籍地址变更成:湖南省邵阳县下花桥镇新桥街63号附98号。据周先生所述自已与家人未办理过任何户籍变更手续,而全家户籍地址是无缘无故遭到变更。为此去往县公安局查询,公安局称系统显示2003年地址变更为下花桥镇新桥街居民。然查询到的结果让周先生更加疑惑,2007年自已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新身份证的地址还显示是原户籍:湖南省邵阳县下花桥镇苏卜村银1组13号。周先生来电希望相关部门帮忙解决户籍无故遭变更的问题,并恢复成原户籍地址。谢谢!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7-08-06 |
处理单位: | 公安局 |
处理时间: | 2017-08-08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经查实,周先生母亲此前因办理低保事宜,周先生一家于2006年3月9日在下花桥派出所申请将户口地址变更为下花桥镇新桥街63号附98号;如需办理原户籍地址恢复手续,周先生应根据真实情况写好申请报告,并报县公安局领导审批按程序办理。详情可以电话咨询县公安局人口大队办公电话0739—6810593。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