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邵阳县塘渡口谷洲镇田江村村民,2014年生的二胎,现在咨询一下,需要上交多少社会抚养费?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7-07-03 |
处理单位: | 谷洲镇 |
处理时间: | 2017-07-13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⑴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⑵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