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统一互动 > 县长信箱 > 信件查看
信件查看
关于2014年生的二胎需交社会抚养费问题
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邵阳县塘渡口谷洲镇田江村村民,2014年生的二胎,现在咨询一下,需要上交多少社会抚养费?
写 信 人:
写信时间: 2017-07-03
处理单位: 谷洲镇
处理时间: 2017-07-1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情况: 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⑴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⑵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满 意 度: 无反馈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数据局 |联系方式:0739-6821117(县政府办) 0739-6834107(县数据局)
网民监督举报电话:0739-6560308(县委网信办) 版权所有:邵阳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3007878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302000107号 网站标识码:4305230028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