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9号有两个问题没得到回重,觉得政府办事效率低,来信编号为1909090和1909091这两个问题希望早点得到回复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9-09-18 |
处理单位: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处理时间: | 2019-09-20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尊敬的旅客同志: 您好! 对你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我局邵价字[2008]26号文件核定县内农村客运线路票价费率按每公里0.16元计算,每张客票起码票价为1元。再加站务费0.5元/人,燃油附加费0.5元/人。尾数不足0.5元的进整为0.5元,尾数超过0.5元进整为1元。 由于核算票价的费率和计算方法是十多年前的政策规定(邵价重[2000]243号、湘价重[2003]第165号),已不适应成品油价格、人工工资、原材料价格等不断攀升的趋势。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文件,由县级政府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根据营运成本核算本行政区内农村客运票价。目前正在启动我县农村客运票价的调整工作,完成相关的调查、听证等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