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省里通知,从2019年1月起开始存入213元到医保专用卡个人账户,医保卡是否再办,而是放在现有的社会保障卡里,因为目前社会保障卡没有实际运作,请回复,谢!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8-11-19 |
处理单位: | 县医保局 |
处理时间: | 2018-11-20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我县从2014年起就在全市率先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行工作,从2016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结算工作,社会保障卡包含了医疗保险卡功能,完全替代原医保卡使用,医保卡不再重新办理。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8〕66号)文件精神,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按筹资标准的30%左右(即:213元/人)划入。这213元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仅限基本医疗服务费),参加普通门诊统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等费用,具体实施细则以市县出台文件为准。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