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各位县人民政府领导 本人是邵阳县郦家坪镇杉木桥村合新组1号居民,姓名:王腾云,身份证号:430523199203075858,粟一样(母亲)也是本户主。王腾龙(弟弟)王腾飞(大哥),因自幼丧父,大哥因此受到精神打击现已失踪多年。迫于生计母子三人长期在外打工,漂泊多年相依为命。近日得知家庭唯一住房因省道s223工程施工占用住房用地,使房屋丧失原有住房性质。省道施工铺路开挖最近处贴近住房面积外墙面。房屋地基地面与省道规划路面呈水平面落差距离1米多,房屋呈现凸立孤立状态,无法正常出入,无正常预留安全距离,因此丧失原有住房性质,关于省道s223施工规划与开展,邻里反应没有明确征收住房土地面积公示流程。第一次征收土地本人知晓。规划省道路面与房屋预留2—3米安全距离。占用房前地坪,因此获得补贴款大概几千元。第二次施工拓展路面继上次距离增加开挖向我住宅房距离推进1米以上。具体数据无法知晓。第二次征收土地没有任何通知住户私自开挖,曾有邻里好心提醒施工人员应通知住户,反被说多管闲事。烦请相关部门给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让我有家可以回,谢谢!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8-06-08 |
处理单位: | 郦家坪镇 |
处理时间: | 2018-06-1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S223道路于2014年冬开始征地拆迁,户主粟一样不在设计的拆迁范围之内。虽然经过后期变更设计,此房屋也与现在新修道路比较近,但根据S223指挥部的拆迁原则,还不是拆迁范围内。只需要修建合理的便道,就不影响其正常出入。如确实需要拆迁,须得S223指挥部的依据政策的认定方可拆迁。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