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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查看
基于唐志能、唐兴发保障安居房
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你们好:

我是来自长阳铺镇贯冲村的一名村民,对于现“阳光工程之”——开通县长邮箱以来,我也一直非常关注,也看到了很多村民通过这样的平台申述,同时得到了比较满意的回复,因此非常支持和肯定领导的工作,确信领导是为老百信干实事的好领导。基于所在村唐志能和唐兴发三兄弟的保障性安居房,我想就个人而言提出几点看法,希望领导能在百忙之中抽出点时间看看,将不胜感激。

第一点:根据《邵阳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细则》,同时为某人建设保障性安居房而言,至少得有对象存在,本实例中,唐志能的二哥已多年杳无音讯,单身一人在外且智力存在问题的这样一个人,因为是否还在世,这是有待了解的,因此唐志能不能打着哥哥的旗号兴建保障性安居房而被自己享用。

第二点:唐志能本是有妻子并育有儿女,因此就个人认为不属于五保户保障性安居房。

第三点:此项工程是村主任负责新建,对于这样的家庭情况应该是比较了解,但是对于唐志能的二哥是否健在问题视而不见,因此村主任是否在新建的房子过程中占有利益有待了解。

第四点:就唐志能、唐兴发兄弟二人在村里无恶不作,尤其唐兴发自以为是单身所以横行霸道,兄弟二人在14年和16年因为对村里和对社会产生严重影响而纷纷入狱两次,二人在狱期间非但没有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而是大吵大闹,轰动增个监狱。

第四点:私自占用公共土地,把公用土地填平作为私人用地。在如下附件里可以直观。

写 信 人:
写信时间: 2017-01-09
处理单位: 长阳铺镇
处理时间: 2017-02-0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情况: 1、唐兴发与其二弟是一户,唐志能一家人是一户,该房是唐兴发与唐志能两户共建的,并不是以唐兴发二弟的名义建的; 2、该房的修建属于D级危房(或无房户)的危房改造,并不是五保户保障性住房; 3、该工程并不是由村里承建,而是由长阳铺镇政府招标,工程款也是由长阳铺镇政府按照工程进度和验收质量拨付给承包商,没有拨付到村; 4、唐兴发、唐志能因建房打地基填土占用了公共土地,村里与唐兴发、唐志能交涉,唐兴发、唐志能承诺房子建好后清除泥土,恢复占用土地的原装状。
满 意 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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