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全省统一为220元/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去年已脱贫,请问一下今年政府对已经脱贫的贫困户有补助吗?去年时政府补助90元/人。请领导给予答复,谢谢!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8-11-15 |
处理单位: | 县医保局 |
处理时间: | 2018-11-16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邵阳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方案》(邵政办发〔2018〕108号)文件精神,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全额资助;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中全额资助;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50%,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对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按当年度个人缴费基数的30%进行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扶贫办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给予50%以上的资助。特困人员、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由县民政局核准花名册后一次性拨付到医保专户;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由县民政局核准花名册按政策比例补助,在发放低保经费时代扣代缴,一次性缴纳到医保专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乡镇场村全额收缴,乡镇场一次性缴纳到医保专户,县扶贫办按政策补助50%到乡镇场扶贫办或直接补助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两卡两折”上。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