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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查看
关于退伍复原军人的职称年限问题
内容:
  我是一名从大学入伍的退伍复原军人,2008年12月服完役和战友一起从北京部队复原回邵阳县,期间一直等待邵阳县政府安置工作,但政府以安置困难为由一直拖到2013年初才给我们2018年底退役的这一批军人安置工作,这四年期间政府没有按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要求发放任何基本生活费,违反了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8条规定。
最令我们难以忍受的是参加工作以来,每次职称的晋升都要求有参加本职业工作满几年这一要求(参军只算工龄,不算晋升职称的工作年限要求),而由于被政府拖延安置耽误了四年,导致我们只能和比我们小的多的90后同时晋级职称,比同一个单位同龄人的职称低了不止一个级别。
今年4月16日,国家正式挂过牌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习近平主席提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而发生在邵阳县退役军人身上的事例却与国家提出的要求相违背,和同龄人相比我们做同样的工作,职称上却低人一等,如何体现让社会尊敬,崇尚。恳请政府重视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能否适当放松因拖延安置复员军人的职称晋升参加工作年限要求。
写 信 人:
写信时间: 2018-04-22
处理单位: 县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8-05-0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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