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邵阳县白仓镇合兴村村民,在这里向领导反映一下合兴村斗谷组危房改造的事,三户贫困人员享受到了政府的优惠政策,由政府帮扶建造了约40平米的平房。但是,新房建成后,三个房子都出现了屋顶漏水(现浇混凝土楼板)的问题,而且承建方不予采取补救措施。需要贫困户自行处理。我想咨询一下,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承建方只需把房子建好,质量上可以不负责。承建这种扶贫建房,是否经过招投标等相关程序,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要求。请领导们予以调查处理!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9-05-29 |
处理单位: | 县住建局 |
处理时间: | 2019-07-04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尊敬的网友,你好,来信收悉!根据您提出意见,我局经调查后的答复是:白仓镇合兴村斗谷组三户贫困户(实属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杨满仁、杨云富、杨冬春)。2018年经村评定为危房改造对象户,享受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贴标准2.6万元/户。3户属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己没有能力建房,经户主与本村工匠莫建国签订代建协议书(协议书附后),村委会为监督方,监督工作进度与质量。房子修建完工后,户主反映房子出现房顶漏水(现浇混凝土楼板)问题。2019年7月4日经村委、驻村干部、施工工匠、户主、原城建办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杨冬春房子楼顶左边下雨后,雨水顺着墙体向下流,造成室内地面潮湿,经返工维修,已整改到位。杨云富反映楼顶漏水,现楼顶已装彩钢瓦瓦面,整改到位。杨满仁,房子室内潮湿,是因本人常闭门窗,未通风,造成反潮,无质量问题。 关于是否经过招投标等相关程序回复:此协议书系户主本人与施工工匠签订的协议,属个人行为,不需要走招投标程序。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