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县长大人你好,请问低保是有房有车的人吃的,还是有关系的人吃的?谢谢,请帮我解答一下。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7-06-21 |
处理单位: | 县民政局 |
处理时间: | 2017-06-2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您好!我县农村低保的办理条件是持我县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26元/年,家庭财产符合县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的家庭。如您所在的地方有条件相对较好,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了低保,请到县社会救助局或致电07396821151进行举报。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