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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查看
关于实名举报大观村村干部郭亿亮打牌赌博的咨询和声明,请追究我诬告之责!
内容: 本人于6月28日在邵阳县县长信箱写了一封“村委会工作日设赌场被抓好几十人、村负责人一直“安然无恙”敢玩百元一舵字牌”的实名举报信,反映大观村村委会在2015年正月十二日(下花桥镇答复为正月十一日)工作日设赌场和郭亿亮本人连百元一舵的字牌都敢玩的事实。



下花桥镇以县公安局刑警队和下花桥镇派出所结论郭亿亮未在场以及举报人没有说出郭亿亮和谁一块打一百元一舵的字牌,说本人反映失实。

对于下花桥镇的答复,我要质疑、咨询和声明如下:

1.公安局刑警队和派出所的结论是抓捕行动郭亿亮未在场,但这是否就能证明郭亿亮一直未在场?这场赌局何时开始?进行了多久?参赌涉赌的人员是否都证明大观村时任村支书郭亿亮未在场?相信这些公安机关应该都有记录在案且可查,事关我们伟大党员的党性及党的形象问题,我们的纪委同志应该不应该多方调查了解,以还郭亿亮同志的清白和维护我们共产党的形象?

如此我们也大胆的发挥一下想象的空间:如果某个掌握党委政府会议室钥匙的人员,打开党委政府会议室,组织赌博等违法活动,是不是就和我们党政主要领导毫无关系了?

2.下花桥镇答复说举报人“没反映(郭亿亮)和谁打达一百元一舵的字牌”,其结论是“反映失实”。这个答复显然存在逻辑问题,举报人没有反映郭亿亮和谁打牌,我以为正常答复应该是“举报人没有提供证据证实所举报反映的问题,导致所举报反映的问题无法核实,请提供准确的证据证人供我们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而不是很武断的结论为“反映失实”,这样的答复才是不尊重事实的错误答复!由此我认为下花桥镇方面并不想真正调查问题,明显有袒护包庇的嫌疑。

3.既然我实名举报“失实”,那请有关部门追究我“诬陷”之责吧。

4.同时咨询:是不是只要说出是谁和郭亿亮打一百元一舵的字牌就能证明郭亿亮打牌赌博的事实吗?

5.如果和郭亿亮打牌的人出来作证了,下花桥镇又会不会答复“证明人在做假证”?我们连有关部门可能的答复都充分估计到了!

写 信 人:
写信时间: 2017-07-24
处理单位: 下花桥镇
处理时间: 2017-08-0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情况: 1、关于大观村村委会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及村支书郭亿亮参与聚众赌博一事。经与县公安局、镇派出所了解核实,大观村在当年确实存在聚众赌博一事,经镇派出所掌握线索后,立即进行了打击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时间是正月11日晚上,不是信访人反映的正月12日。村支书郭亿亮当时在下花桥镇拜年,并未在家,县公安局及镇派出所有相关存档资料,因此,反映郭亿亮参与聚众赌博问题失实。 2、关于郭亿亮本人打一百元一舵的字牌一事。关于这一问题,信访人反映问题所提供的信息有限,既没有时间、地点、又没有参与人员的证人、证言。根据走访调查,目前没有证明郭亿亮打一百元一舵的事实依据。因此,反映问题失实。
满 意 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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