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县长大人 您好;我是九公桥镇的一名小老百姓,也是一名退伍军人.我的家庭共同人员,有我跟爱人,大儿子《儿媳妇 孙子 孙女》 小儿子 共7人,2013年我大儿子患上尿毒症至今,小儿子 在校读书,至今是在编实习生,一个月1200元工资,儿媳妇见我大儿子患有尿毒症 多次离婚未果离家出走 几年未归,留下我两个年幼的孙子《孙女6岁 . 孙子 5岁》 我本人2001年 时在一次抢劫事故中见义勇为 与歹徒搏斗,颈部 腹部身负数刀,经借钱抢救保住了性命,当地警察局有档案记录,2012年在县医院做过一次肾积水手术,多次手术使我丧失正常家庭主劳动力的支出,我爱人常年为家庭支出劳动现患有肾结石血管肿块性质增生,不能手术 至今务农 我 大儿子靠血液净化 透析,来维持生命体征,每年治病花费累累。 我的家庭共同生活人员,从大儿子得病起至今,低保名额一直都是两个人名额《大儿子 跟孙女》小孙子 由于我大儿子得病,儿媳妇跑回老家生下,现如今不见人影,出生证没有留下,上不户口,所以也没有低保名额,多次向村支书反应情况 说是没有上户口不能享受低保,我的家庭共同生活人员,在本村是最贫困的,扶贫名额却比别人少,我不知道是村干部的漠视,还是世态炎凉 人心不古。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7-06-25 |
处理单位: | 九公桥镇 |
处理时间: | 2017-06-28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接到问题信息后,即联系村干部上户核实情况。6月26日,村干部4人上门核对了户口信息,户主黄先生和其女儿在同一户口下。其妻和其儿子户口都不在九公桥镇。其父、母、弟三人与其分户且都在广东打工。根据当下民政政策,将其本人和女儿二人整户纳入了社会保障兜底。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