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龙岩四期从开发至今已有八年,政府收取买地人的钱已有八年,至今买地人既没拿到地,也没拿到钱,希望政府信守承诺,维护政府的公信力,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还买地人一个公道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7-05-02 |
处理单位: | 五峰铺镇 |
处理时间: | 2017-05-15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1、五峰铺镇第四期开发的基本情况。 第四期开发于2008年正式启动,共征用龙岩居委会(新龙一、二组、龙井一、二组)水田、旱土共123亩,其中省政府批准开发项目用地56亩,S317占地10亩,镇政府搬迁工程计划占地(划拨)约40亩,丈量不实造成的水分(虚数)约20亩。整个征用地过程公开公正、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征地补偿安置也已按政策、标准执行到位。 2、未能正常启动的原因。 从常理上讲,经过丈量审批、公告公示的土地是可以使用的,被征地户应及时腾地、供地,可少数被征地户以征地后“没饭吃、没事干”、“二完小为什么不放在开发区”、土地补偿过低、分配不合理、审批手续真实性存疑、镇村干部讲话不算数等等理由为借口,而后进行疯狂阻拦,并多次串访、闹访,野蛮攻击镇政府工作人员。省国土资源厅、县政府等上级领导部门多次派员并做了大量解释工作,可谓用心良苦。镇政府也是千忍百耐、尽职尽责的,但收效甚微,龙岩四期现在仍动不了工。 3、现状与下一步的计划安排。 第四期开发用地已经国土部门划定红线,并已规划、设计,因此除基础设施(如道路、下水道、绿化地)用地外,其余的可用地大部分已分期转让给了刘仲其、黎小顺等几个开发商。由于少数被征地户无视政策法规,启动工作至今尚未做好,但镇党委政府仍在努力,没有欺骗行为,的确需要社会各界各个方面的理解与支持。 处理意见: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已将第四期开发后续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启动方案正在调研之中,希望尽快扭转局面,实现预期目标。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