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县长:我与2014年贷款在夫夷新城2栋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2015年9月份交房,之后开发商一直找各种借口不能按时交房。夫夷新城与2016年12月快递了收房通知书给我,我们去收房的时候开放商不具备交房条件,五证二书不齐。我想问下夫夷新城2栋目前是否已经具备交房条件了。@邵阳县国土局,城建局,房管局,质量监督。由于本人在外,请帮忙核实下。希望这个礼拜能有结果,好清明节回家!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7-03-20 |
处理单位: | 县房产局 |
处理时间: | 2017-03-23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答复: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经县房产局调查核实,夫夷新城2栋楼房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由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如有其它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县房产局物业开发办,联系电话:0739-6811131。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