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请求落实优抚政策和解决家庭特殊困难的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银军龙,男,1977年出生,现年 41岁,是邵阳县塘渡口镇双冲村8组村民,系塘渡口镇重点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证号:430523197711050076。我父亲银发生(身份证:432621194803030313),为部队复员军人,我母亲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家庭妇女,两位老人随我一起在农村生活。因父母年老又受伤病折磨,我妻子在家带孩子,整个家庭仅靠我个人帮人剪头发维持生计,生活水平远远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1968年4月,我父亲在云南铁一师四营十九连执行铁路隧道贯通作业时被顶板塌方砸伤颈椎,当时仅吃了点跌打损伤药治疗。从部队复员后我父亲一直受伤病折磨,因家庭经济制约没有及时到正规大医院治疗,后因直立和行走困难,不得已到邵阳县人民医院检查,发现三节颈椎骨损伤脱落坏死。2018年3月我父亲又被诊断出喉癌晚期,这对于我们这个贫困家庭来说无疑于雪上加霜。因家庭经济困难,我父亲放弃了治疗,现在靠插管维持呼吸。在部队工作期间,我父亲因表现突出,被评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五好战士、荣获毛主席纪念章一枚,1970至1973年每年的“十ー国庆”、“五一劳动节”,都担任观礼代表一职。1973年从部队复员后还曾担任村民兵营长一职11年,后因身体欠佳,不再担任;至今未领取任何相关优抚待遇。 尽管我父亲用生命和鲜血为党和国家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却没有享受到国家的优抚政策。如今风烛残年又罹患喉癌,给其本人乃至整个家庭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带来了极大创伤。现请求有关部门及其领导能为我父亲落实好优抚政策和解决我家庭的特殊困难。 望批复,不胜感谢!
报告人:银军龙 2018年12月16日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9-01-17 |
处理单位: | 塘渡口镇 |
处理时间: | 2019-01-3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关于请求落实优抚政策和解决家庭特殊困难的报告的答复件 银军龙同志: 您好!关于反映你父亲银发生,没有落实优抚政策及要求解决家庭特殊困难的问题,镇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安排民政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做出以下答复: 银发生,男,61岁,身份证号432621194803030313。在部队服役6年,按照相关优抚政策,从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照服役一年30元/月,服役6年每月180元(30×6)的标准发放优抚金。你父亲银发生2018年全年的优抚金为2160元,已经通过县乡财政局分上、下半年打卡发放到其账户上(8503000102948032011)。并不存在未领取任何相关优抚待遇情况。 另因家庭特殊困难的事实,在本次“春风行动”开展中,造表安排了春节慰问金500元,扶贫工作人员已送至你父亲手中。 塘渡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1日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