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我是塘渡口镇罗吉村人.我弟弟结婚十三年了,他的大儿子十二岁.小儿子十岁了,他一家四口和我一家四口是一个户口.很不方便的,父子不分家还说得过去,兄弟成家后不分家这很少见吧.可派出所就是不给分户口,请政府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理由.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3-07-06 |
处理单位: | 公安局 |
处理时间: | 2013-07-16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您好!收到您的办件之后,我们认真了解了相关情况,现予以答复: 第一,目前塘渡口镇罗吉等村处于县城第二期开发范围,分户即牵涉到拆迁补偿等一系列问题,解决起来非常复杂,因此县政府要求公安机关暂停该区域的居民分户工作。 第二,户口在该区域的居民确有分户必要的,可以凭借在其他地方的房屋产权等相关资料做迁出分户,公安机关可凭其房产证办理落户,以达到分户的目的。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