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把这封信看完好吗?五丰铺镇石井村朱素珍是一位残疾老人,她出生于1946年,从小就身带残疾,她的丈夫也是一位患有严重的残疾人,不能干活,家里靠朱素珍老人来撑起这个家,她家从来没有领过国家残疾津贴或低保之内补贴。现在,丈夫已经去世多年了,还这些年老人体残多病,每天都得靠药物维持生命,像这样的老人,应该需要享受国家的那些残疾人补助金及低保,可是老人什么都没有,当她看到村里那些比她年纪小的与身体健全的人都在吃低保与其他福利时,她多次找过村领导与镇领导,他们的答复是让老人慢慢等,这样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享受到国家这些福利,这对老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做为她的子女能让老人能得到政府的关心,安心快乐的度过晚年,现只有请求领导尽快了解并解决此事情,谢谢!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3-10-10 |
处理单位: | 县民政局 |
处理时间: | 2013-12-25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接函后,镇政府责派镇民政办主任对朱素珍同志的情况入户调查,情况如下:
朱素珍同志生于1946年7月24日,文盲,丧偶,育有一子两女,两个孙孩。家庭人口5人,子女均已成家并都很孝顺,孩子与媳妇在外务工,年收入3.6万元左右。人均年收入为7200元左右,住房是2003年修建,砖混结构,面积120平方米。
朱素珍同志自小面部因烧伤带有残疾,前几年右眼失明,本人未到残联鉴定,无残疾证。现患脑动脉硬化、中度胃下垂、心脏心压过低等疾病,每年医药费7000元左右。无劳动能力,生活能自理,两个女孩每年各给予400元左右的赡养费,主要靠孩子赡养,享有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养老保险。
根据朱素珍同志情况,对照政策,朱素珍同志没有达到享受残疾人居家托养及残疾人动力车燃油补贴政策要求,也不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条件。
2008年实施“两项制度衔接”时,村支两委通过党员组长会议,依照组评议结果,朱素珍同志所在组评有5个名额,由组评议后上报到村评议小组,并张榜公布了所有评议名单。评议结果比较公平、公正,但也在一定的差错。这几年,我们不断在完善低保制度,争取更加公平、公正。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