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咨询建立农村合作社的相关扶持政策、隶属部门、办理方式、办理资格及所需费用。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3-12-05 |
处理单位: | 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
处理时间: | 2014-05-20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一、扶贫政策 1、县里没有安排资金,但可通过扶贫、开发、发改等部门争取扶持。 2、国家每年扶持示范性合作社,逐年增加,但指标少。 二、隶属部门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公和国农民专业合作就社法办法之规定,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监督。 三、办理方式 本人申请,由工商部门登记,不收任何费用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