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河伯乡李金华来电,称小孩已经两岁,屡次找政府上户口,河伯乡政府计划生育部门要求当事人结扎,不结扎就需要交2000元。 咨询律师是不需要这个费用的。 备注:来电者男方是头婚、妻子属二婚(生了一个小孩,由其前夫养育)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3-12-10 |
处理单位: | 县卫生健康局 |
处理时间: | 2014-02-25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关于节育措施落实一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亲自带队进入河伯乡进行核查。经查实:一、河伯乡在群众上户口问题上,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人口上户,不存在收取相关费用;二、我县计生节育措施落实工作采取了知情选择,从利于身体健康角度出发,建议二孩节育措施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