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三)、一方患有城乡医保规定的一类病种或一、二级残疾,或双方都患有城乡医保规定的二类病种或三、四级残疾,子女虽已成年但无赡养能力(低收入家庭)的家庭; (四)、夫妇一方患有城乡医保规定的一类病种或一、二级残疾,或夫妇双方都患有城乡医保规定的二类病种或三、四级残疾,其子女都未成年的家庭; (五)、男方虽然有完全的劳动能力,但家庭中有2人(含2人)以上患城乡医保规定的二类以上病种或四级以上残疾,其子女都未成年的家庭。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4-05-04 |
处理单位: | 县医保局 |
处理时间: | 2014-05-07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你好!符合我单位规定的特殊门诊一类病种的疾病是: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尿毒症腹膜透析 3、再生性障碍贫血 4、血友病 5、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一类病种的门诊用药可以参照住院办理结算业务。 符合我单位规定的特殊门诊二类病种的疾病是:1、肝硬化晚期 2、系统性红斑儿狼疮 3、严重器质性心脏病 4、糖尿病合并症 5、严重精神分裂症 6、癫痫7、肾病综合症8、帕金森氏病。二类病种的门诊用药结算是用正规门诊发票总费用乘以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全年最高限额2000元。 低保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民政部门,关于几级残疾的问题请咨询残联。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