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郦家坪镇大桥村2组粟国强先生来电反映: 2014年5月20日左右,大桥村村干部组织两个队的生产队队长和本村党员开会商讨(杉木桥往黄草坪路段方向)公共地皮买卖的相关事宜, 土地卖出后村民通过生产队队长了解到这块土地以20万元的价格卖出。 2014年5月25日村干部从邵东拿回土地买卖的相关费用,5月26日生产队队长拿来16万元召集村民以生产队形式分钱,另外4万元不知去向。 后村民向村干部咨询另外4万元费用的去向,村干部回复称4万元用于填补多年前村里面电路改装的亏损费用,村民对此提出质疑。 另村民称本村现有两个生产队,旧社会时期(七十年代)只有一个生产队,现在村干部却按旧社会时期的一个生产队来分钱,少分了一个队的钱。 村民想明白其中的缘由。 来电者希望政府能够派人下来调查此事,给村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4-05-26 |
处理单位: | 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
处理时间: | 2014-06-24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据郦家坪驻大桥村驻村干部和经管站站长调查和反映,本上访人对本案件处理没有异议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